如何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在找经营者协商之前,应咨询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及当地省、市的《消费者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弄清经营者在哪些方面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根据法律法规自己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是退货、修理,还是换货;能赔偿自己多少等。然后,带着法律法规和购物凭证及实物直接去找经营者协商,在陈述自己的购物及发现质量问题的经过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
经协商,有的经营者能依法赔偿,有的经营者则不然,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
怎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经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后,可向本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被投诉单位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受损害事实,所购产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物,以防丢失。
如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是指向政府主管的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申诉,如工商行政管理局、技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物价局等。一般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消费者受损害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成后,可选择向行政部门申诉,直接到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自己受损害的经过并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在调查了解、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赔偿和处罚决定。
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成后就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消费者协会调解、行政部门作出赔偿决定或仲裁机构仲裁后,消费者不满意已作出的决定或经营者拒不执行已作出的决定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的地方人民法院设有审理消费纠纷专项法庭,方便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调解不成后,为使消费者的损失得到赔偿,消费者协会也可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